4、团结“广泛多数”。
凡是“一般化”的台独分子和中立民众,均采取宽容和团结的方法对待。对一直以来坚定支持两岸统一的人员,予以重用。
5、建立“过渡体制”。
所谓过渡体制,就是在接管台湾后的一定时期内,建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为台湾人民以及各方面所广泛接受的过渡阶段的政治体制。
这种体制,应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制度”作为目标来设立,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体制,与适合传统中华文化和中国人行为规范特征、适合台湾现实和历史的民主制度结合起来,建设一种在世界范围都具有导向性的政治体制。
但必须长期坚持一条:行政长官和政府主要成员,必须直接由中央任命和派遣,台湾驻军必须由中央军委统一调遣和指挥,并逐渐把台湾向“中国一个省”的方向来发展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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