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作为互联网企业“发源地”的美国,这些企业的总部几乎全部设立在美国境内,所以这部分数字税全部装入了美国的腰包。
可问题是,这些美国互联网企业在欧洲汲取了大量的利润,却从没有缴纳过一分数字税,这才引起法国等欧盟国家的不满,认为这些美国互联网企业是在以巧妙的方式“避税”甚至说是“逃税”,才会讨论并颁布了对这些企业征收数字税。所以从理论上讲,对美国互联网企业征收数字税并非无端之举。
其次,欧盟等国宁愿得罪美国也要强行通过数字税征收提案,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这部分税收金额巨大,能有效缓解欧盟各国近年来几乎处于停摆中的经济。捷克就曾批准对谷歌、脸书等互联网巨头收取7%数字税的提案。
而截止到目前,法国、意大利、英国、土耳其、印度等国家分别提出征收从2%到7.5%不等的数字税。
根据欧盟预计,一旦对美国互联网企业确认执行数字税征收能够每年给欧盟带来超过50亿欧元的“额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