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回溯下这段进程:
1983年,美国ECD能源转换设备公司在美国起诉日本松下电器半导体开关元件侵权,松下败诉,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1984年,美国阿德莱德公司起诉日本新日铁、日立金属、TDK三家公司侵犯专利权,日方败诉,三家公司每年支付美方2300万美元的专利使用费;
1986年,美国德州仪器指控日本富士通、东芝等8家公司侵犯其半导体相关技术权,日方败诉,富士通、东芝、三菱、松下、夏普等被迫签订5年的专利许可合同,每年支付数亿美元专利使用费;
1987年,美国Honeywell公司和美国詹纳特克公司也先后起诉日本公司,结果均为日方败诉,支付巨额专利费用。
……
在这些年里,类似的美方诉讼日方公司的案件多达数百起,每年日方总计支付给美方的专利费用可以百亿美元计,这与当时的美日贸易逆差或许已相差无几。
这时的美国,积攒着极为丰富的基础科学专利储备,且抛开综合国力和美元霸权等因素不论,仅凭借知识产权一项,便也已占据了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顶端,这正是其虹吸全球财富的蓄水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