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给大家举几个现实的例子,大家就会懂了。
比如,在中国,中央政府是可以直接任命和罢免各省,各市(或直辖区)等所有地方政府的一把手。
比如,某省的一把手(书记)是可以由中央直接任命和罢免的,省二把手(省长)可以由中央直接罢免,但是中央不能直接任命。
假设,某省的书记不作为,那么中央可以直接罢免他,并任命一个新的书记;假设,某省的省长不作为,那么中央可以直接发文罢免他,提名一个代理省长,简称“代省长”,然后这个“代省长”经过省人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选举通过后,才能正式称为省长。
但是,联邦制国家是不可以这么做的!
比如,在美国,联邦政府是无权罢免州长,州长也是无权罢免市长,市长也是无权罢免镇长……
美国,每个州的州长不是由联邦政府任命的,都是由该州的老百姓投票选举产生,州长只对该州负责,不对联邦政府负责,联邦政府也无权罢免,只有州议会才有权力罢免他;每个市的市长也由该市的老百姓投票选举产生,只对该市负责,州长也无权罢免,只有市议会才有权罢免……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美国总统连召集州长开会的权力都没有,有时甚至会被州长“指着鼻子骂”。
正是因为联邦制国家的中央政府无权任命和罢免州长、州长无法任命和罢免市长……所以,在面对重大问题的时候,根本无法形成合力。
比如,特朗普是美国总统,是共和党人,但是加利福利亚州的州长是民主党人,那么加利福尼亚州是根本不鸟特朗普的,特朗普说的话是没有用的。
这就叫做“中央与地方分权”。
联邦制国家采取的都是这样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