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签了合同以后,粮食并没有拉来给我,因为根本没有粮。我只是安排购粮款,在国粮公司账上走了一圈。然后又把钱退给了我。”粮商王某某说。
通过这1047吨粮食“空进空出”,陶永鸿等人套取价差款31万余元。为感谢粮商王某某配合虚假交易,陶永鸿专门从中支付2万元“劳务费”。
另据调查,2018年,陶永鸿等故技重施,在一批340多吨县级储备粮轮换中,骗取国家资金22万余元。
其三,虚报损耗。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粮食储备和运输中允许存在一定自然损耗。比如,粮食在干燥环境中放置久了,水分蒸发,重量有所减少,这是正常的。陶永鸿等人从中看到发财的机会。
“粮食最高损耗是3%,我们只要稍微管理得好一点,损耗就能控制在1%以内。”青神县国粮公司一家粮库的库管员说。
2016年,在一次稻谷轮出中,陶永鸿安排下属按照3%的比例,上报粮食损耗61.08吨,实际损耗仅6.28吨,虚报54.8吨。随后,陶永鸿安排国粮公司将这54.8吨稻谷作为新粮收购入库,套取国家资金15万余元。
其四,蓄意压价。
辛苦种粮一年下来,将粮食送到国家粮库来卖的农民遭遇“雁过拔毛”,让国家粮食最低保护价政策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