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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谷开来刘志军同日减刑,死缓改无期过六道关

作者:
2020-07-23 16:39:26

北京市高院发布通报,称已于2015年12月11日作出裁定,将罪犯刘志军、薄谷开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原判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变。

北京市高院在审理中认为,罪犯刘志军、薄谷开来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现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予减刑。(综合、等)

刘志军●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于2013年7月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薄谷开来刘志军同日减刑,死缓改无期过六道关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核,裁定核准对刘志军的刑事判决。现罪犯刘志军在公安部秦城监狱服刑。

刘志军获劳动改造积极分子奖励

11月16日,北京市高院对刘志军减刑案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