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报道,英国最高法院院长罗伯特·里德(Robert Reed)威胁我国,声称如果香港国安法影响到香港法院的“独立性”,英国将停止向香港派遣英国法官。
根据一份香港回归前达成的协议,英国上议院会向香港终审法院提供在职法官(Law Lords,2009年后改为英国最高法院法官)人选,经香港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推荐、特首同意及立法会批准后兼任。
香港回归后,英国政府共向香港终审法院派遣过2名法官担任非常任法官,同时,香港终审法院中还有不少前英联邦地区退休的外籍法官在充当香港法官。
根据香港司法机构7月16日更新的香港终审法院法官名单,目前香港终审法院有首席法官1人,常任法官3人,非常任法官18人。
18名非常任法官中,有3人明确为香港籍,其中2人持有中国香港和英国双重国籍。其余15人分别来自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均为五眼联盟国家),其中有4人是英国前任或现任最高法院院长。
目前两名英国人分别是前最高法院院长布伦达·黑尔(Brenda Hale,即何熙怡),和现任最高法院院长罗伯特·里德(即韦彦德)。黑尔(Brenda Hale)大法官原定于今年初赴香港,但因疫情限制没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