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驻香港国安公署人员和车辆等,在执行职务时不受特区执法人员检查、搜查和扣押。他们同时享有香港特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豁免。这一条款意味着香港其他执法机关无权干扰国安公署办案!最大程度上排除干扰,为香港繁荣稳定保驾护航。
客观来看,香港国安法的颁布实施,以及香港部门的建立堪称雷厉风行,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顽敌的意志击溃。
2019年,香港区议会选举中,建制派惨败于反对派,港独势力实现了篡夺渗透基层政权的阶段性目标。但是,港独势力的政治诉求绝不会满足于基层权力,而是一定要控制香港各主要权力机构。
目前,掌控司法权的香港终审法院被外籍法官窃据,立法会中建制派保持多数,特首作为中央认可的人选坐镇港府,立场当然没问题。
未来,港独势力必将追求立法院多数,从而影响到特首的推选,最终实现分立的三权尽归于反华势力手中。国安法的颁布实施,已经完美地化解了这一潜在的政治危机,堪称神来之笔,可以称之为精准打击的点穴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