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香港特区警务处要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部门,该部门可从香港以外聘请合格的专门人员和技术人员。这一条款意味着内地精英将陆续进入香港,参与维护国家利益的安全工作。对于香港长期被英美渗透的现状,可靠的人才是最重要的资源,从内地选拔,将极大地提升安全队伍的战斗力。
三、任何人经判决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即丧失作为候选人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举行的所有公职的选举资格。这一条款实属应有之义!港独组织之所以泛滥猖狂,就是因为很多投机分子试图通过街头运动蛊惑民意,同时赢得外国黑手的支持,为自己将来从政铺平道路。
四、任何人或组织,甚至非香港永久居民在特区外实施犯罪的,也适用本法。这一条款,第一时间就对台独势力形成了强烈震慑!岛上势力纷纷撇清自己从未支持港独。
当然,外国势力如果危害香港安全,同样会被本法惩处!
五、由驻港国家安全公署负责立案侦查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有关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有关法院行使审判权。相关案件由最高检指定检察机关检察,由最高法院指定法院审判。这一条款,直接将香港法院外籍法官肆意妄为,支持港独行为,纵容港独分子的权力剥夺了。绝对是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