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四人帮”的首恶分子,在级别待遇上也是照此办理,可见毛泽东时代的严格。他每月拿原来的68元工资,上海原单位另给他每月补贴15元。
当然这不能改变他在政治上的罪大恶极。有意思的是王洪文的没有品格的腐败:
当年人大会堂宴会后,常规将喝剩的茅台酒倒在一个瓶子里半价出售,王洪文凭着副主席的特权经常站这个便宜。王被审判后,此事曾见诸正式文件,并非小道消息。
堂堂党的副主席,居然贪这样的小便宜。
与公费日销40 万“能挣会花”的烟台行长比起来,实在没品!
公知们给出的解释是:彼时穷,想贪也没钱嘛!
解释毛时代社会治安好,用的也是这一逻辑模式。
可叹的是,大家都信。
所好十八大以来开始转机,苍蝇老虎一起打,各行业反腐纷纷进入深水区。
“反”,进入深水区;“思”,是否也要进入深水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