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粗暴废除所有制度遗产的,不仅影响和西方的关系,由于新制度一时难以建立,往往制约了自身发展。
对此,新加坡的经验最为典型。新加坡对殖民地遗产进行了有效的去殖民化,在保留积极的遗产同时,去除其消极面。
就“法治”而言,没人会否认新加坡的“法治”,它是在殖民地遗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但新加坡牢牢把“法治”掌握在自己手中。
这和香港的“法治”形成鲜明对比。香港照单全收原“法治”体系,它能有效保护原殖民者的利益,但是能增进香港本身的利益吗?能体现“港人治港”的精神吗?
六、必须改变治权不在港人手里的局面
对香港的统治精英而言,理论上香港繁荣符合他们的利益。但因为制度设计有缺陷,这些人只追求利益,却不用承担任何政治责任。往往是“有利益一哄而上,面临问题全身而退”。
对此大陆就算明白,但基于“一国两制”也很难改变香港的殖民地遗产,只有港人本身有这个能力。
但现实刚好相反。一些港人不想改变。他们只强调“一国两制”中的“两制”,令特区政府夹在“一国”与“两制”中间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