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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正在惊心动魄,港独开始垂死挣扎!

作者:
2020-07-02 15:49:38

特区政府搞不定的,国家接手搞定的话,那适用的就不是香港法律了,而是直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这意思就是说,香港司法搞不定的,大陆司法体系直接接管。接管后,所有为此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措施和司法裁判而签发的法律文书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具有法律效力。对于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依法采取的措施,有关机构、组织和个人必须遵从。也就是说,到那时依据大陆司法体系搞定的案件,香港有关机构、组织和个人必须遵从,不遵从就一起办了!

第六十条则规定,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及其人员依据本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持有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制发的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人员和车辆等在执行职务时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执法人员检查、搜查和扣押。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及其人员享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豁免。

也就是说,驻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人员都不受香港特区管辖。不但不受管辖,第六十一条还规定,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依法履职时,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必须提供必要的便利和配合,对妨碍有关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并追究责任。

港区国安法的第六章是附则。附则的第六十二条规定,特区本地法律规定与国安法不一致的,适用国安法规定。也就是说,国安法的权力高于香港本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