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以注意,过去特区政府在面对“港独”时表现是比较软的,或者说不敢强硬。现在不同了,林郑月娥已经很强硬,包括立法会对胡闹的泛民议员也很强硬。
这些表现都说明,接下来的立法、执法都必然非常强硬和坚决,因为国安法的执行与香港原来的司法体系基本脱离了,香港的法院、立法会已经没有了任何话语权。
国安法的执法,是由国家派驻香港的国家安全公署监督指导,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来具体执行,具体操办则由香港警务处专门负责国家安全的部门来具体操作,而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主席就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
这也就是说,在国家安全层面,全国人大直接将执法授权给了新的由特首领导的执法机构(实际是特区政府一套班子),和香港原来的司法体系彻底没关系了。有了这个逻辑,香港之前港警抓人、法官放人的闹剧就不存在了,或者说是香港原来的立法和司法机构已经被排除到了国家安全执法的权力之外。
“港独”为什么怕?没人撑腰了!以前,外国人法官在背后势力的指挥下袒护这些“港独”分子,现在这些法官已经没有了权力,谁还能保护“港独”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