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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亿内幕交易案被判罚36亿 马化腾麻烦大了

作者:
2020-06-25 15:58:58

“沈某蓉”账户,共两个,分别于2013年3月6日、2013年11月11日在上海永嘉路营业部开户。沈某蓉系汪耀元妻子、汪琤琤母亲。

“汪琤琤”账户,共两个,分别于2012年1月13日、2014年9月15日在申万宏源证券上海徐汇区上中西路营业部开户。

“吴某娜”账户,2014年2月20日开立于宏信证券上海崂山路营业部。吴某娜系上海新富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富汇餐饮)员工。该账户对应的第三方存管银行账户与汪耀元、汪琤琤等其他涉案账户及汪耀元控制的上海善待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善待物业)、上海容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容投资)、新富汇餐饮公司等账户之间存在大量资金往来,资金主要来源于汪耀元及其控制的账户。

“汪某”账户,2014年9月1日开立于宏信证券上海崂山路营业部。汪某系汪耀元的侄女。该账户对应的第三方存管银行账户与汪耀元、汪琤琤等其他涉案账户及汪耀元控制的善待物业等公司账户之间存在大量资金往来,部分资金直接来源于汪耀元、汪琤琤账户。

“时某莲”账户,2014年9月23日开立于上海世纪大道营业部。该账户资金主要来源于汪耀元及其控制的账户。

“谢某康”账户,2014年9月25日开立于光大证券上海世纪大道营业部。该账户资金主要来源于汪耀元及其控制的账户。

“周某平”账户,2014年12月9日开立于华鑫证券上海茅台路营业部。周某平系新富汇餐饮公司员工,汪耀元的司机。该账户资金主要来源于汪耀元、汪琤琤。

“田某华”账户,2015年3月10日开立于安信证券上海江宁路营业部。该账户资金部分来源于汪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