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们的最后挣扎
黎智英、李柱铭、李卓人、杨森等15名乱港分子因去年“修例风波”期间参与4次非法集会被警方起诉。
相关案件今天在西九龙法院再度提讯,辩方律师指被告判刑不过超过裁判法院的最高刑期,要求香港律政司交代案件转介区法院的原因,但控方拒绝。
最后裁判官着辩方在两个星期内考虑是否提请司法复核,并将案件押后至7月15日再作审理。
值得注意的是,西九龙法院裁判官准许被控15人以原有条件获取保释。
黎智英因为涉及另外一项刑事恐吓案,该案保释条件包括禁止离港,上交所有旅行证件。
理论上看,除黎智英外,另外14名乱港分子均有可能“脚底抹油”戴罪潜逃。
笔者不吐不快,全国人大常委会涉港国安立法将于近期亮剑,一众乱港分子人心惶惶,想尽一切办法脱身。
犯案15名嫌疑人均存在保释期间再次上街犯案的记录,香港警方提请保释期间禁止嫌疑人离港的要求是合情合理合法的,香港司法系统此刻若是放任这干人等溜之大吉,将在香港戡乱史上留下耻辱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