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做法严重违反国际法。国家主权平等或曰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是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现代国际法和国际关係的基石,并被《联合国宪章》和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所确认。
美国的做法严重违反国际法
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29条规定“一当事国不得援引其国内法规定為理由而不履行条约”。美国虽然不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当事国,但该公约的多数规定,包括第29条,被各国公认為具有习惯国际法性质,从而对美国具有法律约束力。
美国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它既有义务遵守《联合国宪章》的规定,更不得以其国内法规定為理由而不履行包括《联合国宪章》在内的国际法义务。
美国“长臂管辖”的实质,是对其他国家的公民或企业行使管辖权,将美国国内法凌驾於国际法之上。
这就违反了国家主权平等原则,是对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践踏。
其实,美国对伊朗的制裁法令,也破坏了国际社会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的努力。
美国破坏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