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件事是国会山纵火案。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就任德国总理,其立即图谋通过特别授权法案赋予总理立法权。但特别授权法案需要三分之二同意票,当时纳粹党只占有32%的席位,而占据第二大党的德国共产党明确表示反对。
2月27日,国会大厦发生火灾,救火的消防队员和警察在现场抓到一名刚到德国名叫范·德尔·卢贝荷兰工人。纳粹死忠戈林立即将纵火案定性为“恐怖主义”行为,并向“恰巧”赶到现场的希特勒等高官进行了汇报。次日,希特勒在媒体上公开宣扬是德国共产党做了此事,并以极快的速度将德国共产党定性为非法组织,予以取缔。接着,希特勒通过贿选、胁迫等多种手段,成功在德国国会通过特别授权法案,为他建立独裁法西斯政府扫清了障碍。
第三件事是水晶之夜。希特勒1933年借助国会山纵火案建立纳粹独裁政权后,开始出台系列反犹措施。1938年10月28日,1.7万名犹太人被德国毫无征兆的突然驱逐到波兰;11月7日,发生一件意外:一名叫格林斯潘的波兰籍犹太人因不满一个叫冯·拉特德国外交官不帮忙,在波兰边境连射三枪,格林斯潘将冯·拉特打死。11月9日,希特勒要求戈培尔让纳粹冲锋队放手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