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凌晨,我们没有等到关于孟晚舟一项关键裁决的好消息。
在此之前,许多国内外法律专家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判断,“双重犯罪”的指控在加拿大很难成立,因此孟晚舟应该获得释放。但是,28日凌晨的裁决和事情的走向,显然没有沿着法律专业的轨道。
不少外媒也提到一个问题,这一裁决的场外因素到底有多大?如果孟晚舟不是Huawei的高管,是不是现在早就已经回到国内,与家人团聚了呢?
这背后,可能确实与美国举国家之力遏制Huawei,有着莫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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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质
加拿大法院于北京时间28日凌晨做出一项关键裁决,决定继续推进孟晚舟引渡案。
在当天被公布的一份23页的判决中,加拿大卑诗省最高法院霍尔姆斯法官(Heather Holmes)就引渡案的“双重犯罪”指控作出裁定,认定孟晚舟的行为在她被捕时在加拿大和美国均属于犯罪,从而推动该案将进入下一阶段。
这位霍尔姆斯法官在这项裁决中表示,美国对伊朗的制裁可以被视为理解孟涉嫌欺诈的背景,“美国制裁的效果可能会适当地在双重犯罪分析中发挥作用,作为审查涉嫌行为的背景或背景的一部分。”
为什么这个表述如此繁琐?核心的原因是,美国制裁了伊朗,但是加拿大并没有。
在此之前不少中国和加拿大的法律学者就曾表示,此案并不符合“双重犯罪”的标准,即两国法律都认为构成犯罪才可以引渡。若美方指控孟晚舟的罪行在加拿大司法体系中并不成立,即不构成“双重犯罪”,加方将不可批准引渡。
此前,孟晚舟律师曾表示,在加拿大同意开启引渡程序之时,加政府并未参与美国对伊朗的制裁,意味着逮捕孟晚舟的行为并不符合“双重犯罪”标准。加拿大刑事辩护律师、引渡法权威加里•波特丁表示:“如果法官判定孟晚舟的行为在加拿大司法体系中不构成犯罪,那么整个案件将结束,孟晚舟将重获自由。”
美国指控孟犯下银行诈欺。但华为和孟晚舟都举证,她并未犯罪,所以力抗引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