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5日,位于河北省东南部的衡水市,太阳始终未能撕开空中的阴霾。喜庆的礼炮声从早上7时起未曾消停,但在城区胜利西路589号的衡水市中级法院,此时却已高度戒备——几十名警察待岗于法院大门内外,荷枪实弹的武警把持两道关卡。
上午8时30分,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的情妇王建瑞案在此开庭。两名执勤的警察按捺不住好奇,擅自离开岗位溜进了旁听席,目睹这位部级“情妇”的风采。
照片中的王建瑞,盘着长发,脸庞清瘦,打着睫毛膏的双眼一大一小。但法庭上,这位年届50的妇人头发花白,精神却相当地好,肤色亦白皙干净,“看上去就是个30多岁的少妇”。
法官念起诉书时,王建瑞摸了摸被告席护栏,深深地吸了口气。
此前一天,就在同一被告席,她的情人刘志华,北京市原排名第四、主管城建的副市长,曾权倾一时的北京奥运工程总指挥,在此一审被指控涉嫌受贿 696.59万元,其中八成假手王建瑞获得。同是两鬓斑白的刘志华,当着妻子张淑兰的面承认其与王“是情人关系”。他在法庭最后陈述中,曾三度禁不住落泪,并当庭请求妻子张淑兰、儿子张伟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