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与此案形成鲜明对比的,是5月25日屯门法院一名水姓法官审理的案件!日前,15岁男生为发泄对政府、建制派和警队的不满,在晚间向马路上扔汽油弹,被捕后自己承认纵火和有意图损坏财产两罪。
但这位人如其姓的水法官不仅只轻判了18月感化,更表示认同被告爱惜香港、想为香港出一份力,竟然还称他为“优秀的细路”(优秀的小孩子)……
爱惜香港的表现就是向马路上扔汽油弹?优秀的小孩子就是年仅15岁即参加暴力犯罪?为香港出力就是破坏香港一起“揽炒”?
轻判+夸赞,这位水法官还真是看不出来一点政治立场偏向呢……您说呢,马道立首席大法官?
从“非法占中”到“修例风波”,香港法院一直饱受“司法双标”的质疑,但以马道立为首的香港法官们一向都以维护所谓的司法独立、不预设政治立场为幌子进行辩解。
然而,从去年裁判《禁止蒙面规例》违反《基本法》,再到近日裁决“主张‘民主自决’的港独分子刘小丽就其参加立法会补选被DQ上诉一案”的胜诉……种种判决都表明,香港法官的判决不仅带着明显的政治立场,且维护的就是西方反华势力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