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把一名普普通通的导游逼成了“凶徒”?难道不是暴徒让香港陷入暴力的漩涡,让整个社会秩序混乱不堪,让百业萧条,让导游、出租司机、售货员等普通民众无法维持生计而被逼上绝路?
被告以暴制暴的方式纵然是不对,但打着民主自由旗号的暴徒伤害无辜民众就应该被歌颂?又是谁在应当用法律严惩暴徒之时,频频包庇纵容释放他们,让民众不得不在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以暴制暴呢?
可悲的是,在一众黄媒和暴徒的裹挟下,如郭伟健这般敢于讲出因果、直斥暴徒是“不折不扣的恐怖主义行为”的人越来越少了。
事实上,即便是在情感上对被告的处境有“同理心”,郭伟健审判时仍然依法严判、不偏不倚,他在裁决时以六年为量刑起点,仅较区院最高可判处的七年刑期低了一年,最终因被告认罪扣减,才把刑期下调至45个月,绝称不上轻判!
并且监禁45个月的裁决,是迄今所有与“修例风波”有关案件中判刑最重的!
令人震惊的是,即便量刑起点及判决均恰当的情况下,5月25日,终审法院首席大法官马道立竟在特区政府网站上发表声明,支持区域法院对于撤换郭伟健的决定,更是冠冕堂皇地指出法官应保证司法独立,不可以掺杂任何政治立场而给人以偏颇之感云云……
我们不禁要问香港的大法官们,认为郭伟健法官有失偏颇的人又是谁呢?除了反中乱港的港独、黄丝和反对派议员,还有其他人吗?如果说郭伟健带有政治立场,那作为终审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否决郭伟健所讲的客观事实,却支持乱港分子对他的无端质疑,这难道不是明确了个人的政治立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