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原本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却引起了轩然大波。原因在于,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郭伟健在判词中的一段话。
而就是这段判词,让郭伟健遭受了“港独分子”黄之锋、反对派立法会议员林卓廷等人的疯狂围攻,《苹果日报》、《立场新闻》、《众新闻》等一众黄媒更是对郭伟健进行了一系列口诛笔伐,并极力抹黑。一时间,年已61岁的区法院法官郭伟健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那么,郭伟健法官的判词里到底说了什么,竟一下戳中了港独和黄丝们的痛点,使得他们瞬间集体“高潮”?
经过查阅郭伟健的判词,在第94段,他说了这样一段话:
“本席认为, 假若示威者真的是追求他们声称的民主、自由、人权和法治, 他们在采取激进行为之前应该想想, 在未伤及他们声称的敌人之前, 他们的行为只会首先伤害一般只想安居乐业的平民百姓。
假若他们以损害一般平民百姓来对他们的敌人制造压力, 这与敌人不就范就杀一名人质的行为没有分别, 这是不折不扣的恐怖主义行为。示威者是否应该想想他们参与社运时的初心?他们又是否应该对一般平民百姓多点同理心?社会运动是为了自己执政或其他利益,还是想让平民百姓安居乐业?”
这段判词似乎有一股魔力,极具画面感,寥寥几句话仿佛将我们带到了庭审现场,让我们看到一位正义凛然、怒发冲冠的法官,正立于法庭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