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草案有几个要点:
——呼吁本着团结一致精神,加强各级合作与协作,遏制、控制和减轻COVID-19大流行疫情;(同时)确认世卫组织的关键领导作用,联合国系统在促进和协调全球全面应对COVID-19大流行方面的主要作用,以及会员国在这方面的核心努力。
——有关在病毒溯源问题上,要求总干事:继续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兽疫局)、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以及各国密切合作,根据“卫生一体化”方针,包括通过开展科学合作实地考察等工作,查找这一病毒的动物源头和向人类的传播途径,包括中间宿主的可能作用,这将有助于采取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和确定研究议程,减少今后发生类似事件的风险,指导如何预防动物和人类感染SARS-COV2,防止出现新的人畜共患病宿主,进一步降低出现和传播人畜共患病的风险。
——关于对世卫组织应对疫情进行评估,决议要求总干事在合适时机,经与会员国协商后,逐步启动公正、独立、全面的评估进程,审议世卫组织协调应对疫情的经验教训,并提出未来工作建议。
——呼吁成员国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歧视、污名化,打击错误、虚假信息。草案提出,向民众提供关于COVID-19 以及当局为应对大流行疫情而采取的措施的可靠和全面信息,并采取措施打击错误信息和虚假信息以及网上恶意活动;适当时与会员国协调,处理特别是网上大量虚假信息和错误信息问题以及有损公共卫生应对措施的大量的恶意网上活动,并支持及时向公众提供清晰、客观和基于科学的数据和信息。
还要求按照《国际卫生条例》的要求,向世卫组织提供关于COVID-19 大流行的及时、确切和充分详细的公共卫生信息。
——要求在研发诊断工具、诊疗方法、药物及疫苗、病毒动物源头等领域加强合作。草案提出在各级协同努力,开发、测试和扩大生产用于应对COVID-19的安全、有效、优质、负担得起的诊断工具、治疗手段、药物和疫苗,促进及时和公平获得负担得起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