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尸蜡较干尸少见,但也会形成尸蜡,其蜡化的变化一般仅见于皮肤及皮下脂肪,因为尸体在蜡化过程中,腐败大都仍在进行,局部形成尸蜡后,尸体其他组织,尤其是内脏,则大多已毁坏。专家认为,这是因为环境虽然干燥,但由于尸体一部分已干化,其水分就足以供尸体的另一部分形成尸蜡,关于干尸尸蜡的事,国外还曾报道过几起。干尸的形成过程能够有效地保留某些个人特征和暴力作用的痕迹(如损伤和索沟等),因此具有一定的法医学意义。我检查过干尸,它身上有很明显的暴力作用痕迹,这就是为什么我判定彭加木是非正常死亡,而不是饥饿死,或者意外死亡的原因了。让我震惊的是,那些暴力作用痕迹太触目惊心了,是我那么多年法医生涯中罕见的。
究竟彭加木在罗布泊遇到了什么事,干尸身上有着怎样惊人的暴力作用痕迹呢?是谁犯下的罪恶?最重要的是,杀人的动机是什么?
为了让案情明朗,我还是先简述案情,从因讲到果,这样大家才会理解凶手的杀人动机。
可疑的脚印
基本上,法医只管做尸检,凶手是谁,怎么侦破案件跟我们没多大的关系。不过,这案子很特别,绝不可能公开地由执法部门侦办,因此我能接触的线索就比较多,比如详细地了解了彭加木当年在罗布泊失踪的具体情况:
1980年5月8日,彭加木带领一支综合科考队进入新疆罗布泊考察,科考队自北而南,比原计划提前20天成功地纵贯罗布泊湖底。原定任务完成后,彭加木建议充分利用原计划的科考时间,继续东进科考,可是科考后期,科考队剩下的汽油和水都只能维持2天了,他们在库木库都克附近扎营后,一面通过电台向当地驻军求援,一面依靠自己力量找水。6月17日上午,彭加木留下“我向东去找水,彭17/610:30”的纸条后,独自一人走向沙漠深处,自此再未回到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