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的最错的事情,就是挖党的墙脚,破坏党的事业,这是我非常痛心的。遵守法律,不要以损害别人利益去得到自己的利益,这个是底线,又是红线,人就应该这样。”苏洪波忏悔道。
“其实他就说那东西,感觉派头很大,口气很大,但是不会说得很具体。曹建方(云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称他为‘首长’,毕恭毕敬。”与苏洪波有交往的一名云南干部说。
苏洪波自述,曾分8次给了秦光荣150万港币、10万美金、一个金月饼。对于曹建方,给了其姐姐10来万块钱,给其小外孙买了一个100万的保险。
言语之间,苏洪波对曹建方颇有些不屑:“我跟曹建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用不着行贿,他可能更愿意给我的东西,他给我可能要更多。”
环湖南路的工程款项没有及时兑付,苏洪波一个电话,秦光荣马上给他办妥。苏洪波得意地说:“我不是找他(秦),我就打个电话,后来他们告诉我,秦光荣确实是很认真的,就跟市里面说了,确实没几天,市里面这个钱就付了。”
办案人员指出,苏洪波一靠“计谋”圈住高级干部,二靠高级干部为其站台撑面子,三靠高级干部的所谓青睐吸引其他干部靠近他,四靠组成自己的官商圈子,其最终目的就是四个字:获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