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公投制宪”,并非辜宽敏等人首创。早在陈水扁执政时期,就曾以此种“法理台独”方式,在“台独”的危险边缘一再试探。
其核心目的就是为了解构一个中国原则、完成台湾“国家化建构”目标。
“法理台独”是完成“台独”分裂活动的必经阶段和最终确认方式,但同时,更重要的是,“法理台独”也是我对台政策的最后红线;
走到这一步,就将触发大陆方面采取非和平方式进行统一。这就像一把高悬在“台独”分裂势力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根据辜宽敏名下基金会说法,若提案通过审核,第二阶段的联署需达到28万966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