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文章对所谓的“六大证据”作了“我认为他们已经掌握的一些不利证据及其指控逻辑”的解释,语气还是比较缓和的,可是,既然作者是中国人,是否有必要在顺着对方的思路的同时也顺着中国人的思路驳上一驳呢?毕竟,“证据”成立不成立,不能对方以为成立就成立吧,还要看符不符合事实,逻辑上站不站得住脚的。
很遗憾,该文作者对自己所罗列的那些可能的“证据”完全没有任何驳斥的举动,相反,对所谓的“六大证据”倒是认可的倾向更大些。
既然作者不能、不愿或不想驳斥,做为一个普通的中国人,我就只好不揣冒昧代劳了。
我一向坚持对事不对人,该文作者怎么说是他的事,不过,正所谓真理越辩越明,我们不妨一起来辩一辩。
“证据”一:李医生事件
关于李医生,该文作者不愿多说,我也不愿,毕竟,我不想看到任何人再吃李医生的“人血馒头”,尽管某些人吃得已经够多够饱了。李医生被某些西方国家还有公知视为攻击中国抗疫努力和成绩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如果全球眼球效应不足,传播范围不广,那才是咄咄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