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去翻中国的任何一部法律,我相信,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是允许官员使用特权和腐败的。
美国那种制度下就没有特权和腐败了吗?
美国的特权和腐败黑到你无法想象的地步,因为他们可以合法、公开的使用特权和腐败。
我们先说说特权问题。
在特朗普当选总统后,把自己的女儿伊万卡以及女婿库什纳全部弄去当官了。
伊万卡现在是白宫的顾问,但是特朗普曾多次想让伊万卡担任更重要的岗位。比如,让伊万卡担任联合国大使、世界银行行长等职务……
在美国,有一个词,叫做“政治分脏”。
在美国,政府有两种官员:
第一种叫做“公务员”;
这类职务需要你脚踏实地、一步一步的干起来的。这类人就和中国的公务员一样,只要你不犯错,谁也没有权力解雇你。
第二种叫做“政治任命官员”。
这类官员是由总统直接任命的,随着总统共进退——总统任期到了以后,你也得跟着退。
这类官员全部是副局级以上职位,共有11000多人。他们可以是没有任何政绩的人,甚至可以是从来没有从事过政治的人。
这是公开的、法律允许的,利用自己权力去任命亲朋好友或支持自己的人,甚至不需要这个人有任何的才能。
在中国,哪个高官敢把自己的子女、亲朋好友直接安排到政府部门当高官的?
在美国,还有一个词,叫做“旋转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