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本身的问题说完了。
但是,这次大家担忧的,不仅仅是条例本身,而是我们一直以来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由于我们一直以来都无法做到的一视同仁、一以贯之。
因此,即便面对一部完美的法规,也会疑窦丛生,不免有歪嘴和尚念经的担忧。
所以,起草条例的人被骂,也有一部分是为其他部门背锅。这又提示我们,应当多想一些办法来还历史欠账。
然后就是“文化自信”问题。
我是客家人,祖上是从中原迁移到福建的中原汉族。当时有两个背景。
一是五胡乱华,中原板荡,我的祖先避乱南下,这是认怂逃避。那么,中原为什么板荡?一个原因是自汉代之后,执政者将“五胡”移入河北关中。
但是,一直是各种飞地一样的存在,另行一套特殊政策,未能实现族群融合,最后,在西晋时期爆发五胡乱华,于是有“衣冠南渡”。
二是福建本地旧有世居民族文化成熟度低于/异于中原汉族,因此,入闽汉族坚持了中原汉族的语言、服饰、生活礼仪,成为客家人。
千年为客,四海为家。因此,从更长远的历史眼光看,族群融合,兹事体大,以至于我认为,以条例在立法体系中的较低位阶,还不足以支撑这样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