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时,中科院“百人计划”教授徐希平和我们谈了近8个小时。他承认,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跟国外合作,国外肯定有利。但是这种研究“从出论文到出专利还有很长的时间”。
他说,人类基因有共同的部分,也有差异。研究中国的材料,对研究一些疾病的机理有好处。他对能拿到NIH的资金非常自豪,因为拿它的项目,“要经过最苛刻的评审”,因此它资助的课题“是最高荣誉的课题”。他认为有些科学家“耸人听闻”地夸大了基因资源的重要性,对他进行攻击。“妒嫉我的大有人在,”他说。“攻击我的人对我都不了解。”
对于知情同意,徐希平说,“我的要求非常清楚。我们作为sponsor institute(主导研究机构)有责任,但不负主要责任。执行不是我的责任。不能因为我杀人而让我的院长负责。我们是有协议的。他们没执行,不能开罪于我。”
我当时就提出,他这个比方不恰当。知情同意的概念在中国还没有普及的情况下,他作为从国外带来研究项目的首席科学家,应当负责任地把这个概念灌输给每一个参加项目的人,并做好示范。最后他表示要“调查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