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二战结束以来,美国在南海的军事活动可以分为六大类:宣示性行动、存在性行动、军事侦察和情报搜集活动、演训和演习、战场建设及作战概念验证和威慑行动。我们耳熟能详的“航行自由行动”(FONOPs)只是宣示性行动的其中一种。
宣示性行动
该类行动的目的是以“力量投射规则”,即动用军事力量对其认为不合理的海洋主张进行挑战,宣示自己的立场。目前,美国在南海及其周边进行的宣示性行动主要包括“航行自由行动”和“穿越台湾海峡”。
“航行自由行动”是1979年美国卡特政府单方面发起的,并无国际法依据。当时,随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谈判接近尾声,美国担心《公约》的生效和实践会鼓励其他沿海国的过度海洋主张,从而损害美国特别是美军在全球的行动自由。
因此,在《公约》的制度之外,美国发起“航行自由行动”计划,旨在通过军事和外交行动挑战其他沿海国的过度海洋主张。美国眼中的过度海洋主张包括:历史性主张,不合乎UNCLOS 的领海基线;12海里对无害通过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