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的一幕出现了。担心本县卫生系统会被“黄牌警告”的担心,居然成了巴东县卫生局紧急碰头会的决策依据。
会议决定:暂不进行麻疹疫情网络直报。
请注意,这个决定,是与会者的一致意见。
不知道,与会者是不是真的不知道,2003年非典时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司法解释的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四百零九条的规定,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
要知道,所有参加这个会议的,都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截至他们开会的这一天,小小的巴马县已经发生8例麻诊疑似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