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三)更是麻烦,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历来给外资几板斧,税收优惠,近乎免费的土地,然后要求转让技术。这个本来公平合理,没有问题。但是,这次的协议明确说了,中方政府不能拿优惠待遇作为要求美方转让技术的条件。这是不合理的。也和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习惯不一致。在官僚主义盘根错节根深蒂固的时候,你让地方政府扭转招商引资的习惯,就很难了,“以前都这么办的呀”,“不这样怎么招商引资”等等等等。这就需要集中清理整顿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政策和招商引资方式,别给人白送了好处,还成为美方重新开战的由头。
要求外方技术转让的事情不是不能做,还是可以做,但是要转变思路,从政府行为变成企业行为,从行政决策变为商业决策,“双方个人之间的技术转让或许可应基于自愿且反映双方个人同意的市场条件”。毕竟美国商人愿意转让技术,哪怕是被迫的,也是因为有利可图,这个事情更多的是政客们的叫嚣,商人们把戏演好就行了。但是这里面最不让人放心的就是我们这边的国有企业,最近一段时间越来越官僚化,又有点回复到很多年前的政企不分、党企部分的路上,好多事决策是党委而不是董事会,而且还把这一切都写到章程和决策文件里,昭告天下。到时候国有企业和美方做生意,合资也好,贸易也好,如果遇到技术转让的问题,就很容易被美方说成是政府干预的技术转让,不是基于市场条件。矛盾和纠葛未来恐怕会不少。
还有就是宣传,中国高铁的成功相当伟大,但是很长时间的宣传就是刘跨越谋划得当,利用高铁建设招标,把欧日加鬼畜的技术拿来为我所用然后反超。估计美方的印象最主要的就来自这里。我们日后恐怕在这方面还得小心谨慎。不过要让宣传部门转换思路,恐怕也是天字一号的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