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的另一大差距是航速,台军的“剑门”号为18节,“章江”号也只有20节;我海军的62型护卫艇为30节,标准21吨的P-4级鱼雷艇为42节,标准61吨的P-6级鱼雷艇更快为43节,几乎就是快马赶笨牛。
显而易见,我海军必然也必须打夜战近战快战,4艘护卫艇组成战斗群近攻摧毁,11艘鱼雷快艇分成两个波次助攻,并发出致命一击,在3小时43分钟后见分晓,台军“章江”号、“剑门”号先后被击沉,第二巡防舰队少将司令胡嘉恒以下170余人毙命,“剑门”号中校舰长王蕴山以下34人被俘,仅有5人逃回台湾。
战果对比,我海军损伤护卫艇、鱼雷快艇各2艘,牺牲4人、伤28人。
在“八六海战”后,我海军119号鱼雷艇被授予“英雄快艇”、611号护卫艇被授予“海上英雄艇”称号。
事情还没完,前文曾记述莆田外海的南日岛之战,并提及台湾占据其中的乌丘屿。在“八六海战”后的11月14日,双方于此再次进行海上拼刺刀,即“崇武以东海战”(台湾称“乌丘海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