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建君对办案人员说,“在东轴厂原厂址土地变性过程中,我主要是主持召开土地出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会议同意土地用途调整后,保证政府收益不低于每亩2万元”。至于邓明贵送给她100万元,可能是因为她介绍张某和他认识,邓明贵赚到钱了,并想进一步维系和她的良好关系。
而每亩2万元,无论是张某还是邓明贵,也都觉得“是一个非常低的价格“。
省纪委监委通报称其“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江建君受贿并不只这两次。
2018年8月,四川省纪委监委公布决定给予江建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消息中,有如此表述:
江建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与管理服务对象长期保持不正当经济往来,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江建君收受邓明贵的两次贿赂都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前。说明除此两次受贿,江建君还有其他受贿行为。江建君未能实现她对邓明贵所说的“以后要当广汉市的市委书记”,而是当了8年广汉市市长后,转任省属国企的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