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自始至终一贯主张中国要搞原子弹。
——“我们还要有原子弹。在今天的世界上,我们要不受人欺负,就不能没有这个东西。”(1956年4月25日)
——“原子弹就是这么大的东西,没有那个东西,人家说你不算数,那么好吧,搞一点原子弹、氢弹,我看有十年工夫完全可能。”(1958年)
——毛泽东亲自批准,最后决定,研制原子弹还是继续进行。(1961年)
周恩来、陈毅、贺龙、聂荣臻、叶剑英:坚决主张继续。(1961年)
陈毅:就是当了裤子也要把原子弹搞出来。(1961年)
林彪:就是用柴火烧,也要把原子弹烧响。(1961年)
张爱萍副总长、国家科委副主任刘西尧、核工业部部长刘杰:1961年11月14日向中央送上《关于原子能工业建设基本情况和急待解决的问题》的报告。此报告的中心内容是,根据原子能工业目前的建设情况,1962年是关键一年,只要中央领导同志亲自领导、亲自负责,其他各项保障跟上去,采取保重点的办法,1964年研制成核武器、并进行核试验是有可能实现的。
参与决策、未见有明确主张原子弹上马言行的有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