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上海市副市长周波介绍,“截至2013年底,上海市国资委系统混合所有制企业已占系统企业总户数的63%、资产总额的55%、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0.1%、主营业务收入的83.5%、净利润的92.4%。上海已基本形成以混合所有制经济为主的发展格局。”那为什么还要再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据他说,是因为“仍然存在国有股比例过高、企业经营机制不够灵活,以及集团公司改革不到位等问题”。
上海国资系统权威人士表示,“现在上海国企中,混合所有制企业主要集中在二级、三级公司,并且国有股的比重也比较集中,比如上汽集团、上港集团,整个国有股的比例超过70%。未来发展混合所有制是有一定空间的。”他还透露,“上海竞争性国有企业集团目前有29家,未来的改革方向是:大概三分之一的企业可以做整体上市,发展混合所有制;三分之一可以通过核心资产上市;三分之一可以通过股权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造。”
三个“三分之一”,比当年“高指标”、“浮夸风”还厉害,尽管叫法各异,把国企产权转让改“混合”成铁律,实际上是定下了百分之百搞“混改”的超高指标!对全部竞争性国企,不问自身发展是否实际需要,一律推进“混改”,甚至连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也要改造成混合所有制。
可以想象得到,在不坚持增量发展原则和放弃国资控股权的情况下,只要这些国企都放手向外资私资出售产权,那就必然出现覆盖全上海范围的大规模疯狂抛售全民所有财产权的恶潮,且出卖的必将大量是优质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