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在你们看来,只要国有产权占大头,就是“国资比例过高”,就是“改革没有到位”,就必须继续“混”下去、卖下去,非得“混”到卖到让外资私资占大头不可?反过来说,若外资私资股权占大头,对外资私资控股的企业,你们会认为这是“私资外资比例过高”、“改革没有到位”吗?你们的所谓“改革”,除了要把国企搞掉,还有其他意义吗?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难道还需要老百姓替你们解释吗?!
习总书记提出国企改革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难道把国企都变成被外资私资控股的私有制混合企业,还可能建立什么体现“加强党的领导”和担当社会主义国家责任的现代企业制度吗?
上海是社会主义中国的经济命脉和战略产业基地,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保证社会主义政权稳固的重要基石。在上海(实际是面向全国全世界)的竞争性领域,全面放弃国资控股权,拱手交给外国资本和私人资本控制,岂不是要让习总书记提出的“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的目标付之东流,让社会主义国家命运系于他人、置于危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