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美国参院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中国进行了强力反击,但在这个节骨眼上,香港高等法院作为司法机构知法犯法,僭越全国人大常委会权力,11月18日裁定香港《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部分条款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同时裁定香港特区政府的禁止蒙面法违宪。
禁止蒙面法是否违宪的裁定权在全国人大,而紧急情况规例条例是已经生效的法律根本不违反基本法,所以香港高等法院不但知法犯法还僭越权力,作为司法机构、作为司法机构的法官,香港高院当然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当然知道自己违法。
但他们依然选择这么干,最根本的原因是美国这个大本营参院通过了《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吹响了颠覆香港和反华的号角,为了让香港更加混乱,所以香港高院才知法犯法地干出此等事。
事实上,不止香港高等法院僭越,香港大律师公会也和香港高院一样,在中美激烈较量的节骨眼上,在香港急需止暴制乱的情况下,试图配合美国里应外合进一步推动香港暴乱的升级。11月20日,香港大律师公会发布香港暴乱以来的第十四份声明,称任何言论主张香港法院不能裁定法律是否违宪,是限制法院享有独司权,是违反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