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以蔽之,香港法院乃至司法系统不在中国掌握之中,香港拥有治外法权。
香港司法主权并没有回归,司法主权掌控在英国人手里。这是一个天的笑话!
目前香港司法系统中充斥着大量外籍法官的现象是罕见的。这种体制现象在当代世界已经很难找到范例。
这是个很大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在香港“占中”、旺角暴动直至今日的暴乱中,反复上演“捉放曹”的滑稽剧,即警察依法抓捕暴力犯罪分子,递解到了法院就被外籍法官释放。这些被释放的暴徒随即又投入到暴力活动中去。
有指标意义的是,乱港分子黄之锋一再被抓捕,又一再获保释。更荒唐的是,近期,在黄之锋违反保释条件离港到台湾闹腾,9月8日再度被抓后,隔日就获准保释,并搞出保释文件出错,裁判官重新出新的保释文件,准其9月9日离港的闹剧。
当法官撤掉了法治的最后一道屏障,极端分子就更加肆无忌惮地实施暴力活动。
这种“警察抓,法官放”的滑稽剧令舆论哗然,国人愤概,人们纷纷要求尽快解决外籍法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