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法案在2014年就提出了第一版内容(可见美国早已开始酝酿大的阴谋了,后面再说),有几项核心主张,我们挑最重要的几条来说:
1、要求美国国务院每年向国会提交报告,确认香港自治地位仍满足1992年的《美国-香港政策法》的规定,香港才能继续从美国那里获得特殊的贸易待遇。
此条反过来理解会更好,即:美国国务院可以向国会提交报告,认为所谓的香港“人权”和“民主”不再符合《美国-香港政策法》,美国便可以不再赋予香港的特殊贸易待遇,破坏香港单税区的地位。
2、如果有香港市民因为参加抗争而被政府拘捕,美方不会以此为由拒绝批出学生或工作签证。这条很好理解,是给部分乱港份子留了后路。
3、美国商务部会在180日内向国会委员会提交报告,评估香港是否足够地执行美国针对敏感军商两用出口管制法例,以及美国或联合国对若干国家所实施的制裁。另外,还要“堵住利用香港成为中国输入敏感技术的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