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立法需要香港立法会三分之二的席位支持,目前立法会共有70席,想要顺利立法,就需要47席,目前建制派(政府及支持政府的)占有43席位,民主派(反对派)占有的席位有25席位,所以还是有一定的难度的。
虽然有难度,但是可以提前着手做了!
第二,直接罢免一些处置不力的外籍法官。
《基本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只有在无力履行职责或行为不检的情况下,行政长官才可根据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不少于三名当地法官组成的审议庭的建议,予以免职。
我们认为香港高等法院在近期的暴乱事件中已经无力履行职责了,所以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组成审议庭,提出罢免法官的议案。
当然了,那些法官大多都是外籍的,即使选三名法官也未必能搞下来,所以审议庭也不是很保险,但是值得试试——就算搞不下来,也能把哪些人是站在什么队伍的底牌给摸出来。
第三,制定临时紧急法案,建立临时法庭,架空香港高等法院的部分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