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袭警辱警的港独暴力分子被法院轻判,一个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被袭被辱的警察被激怒在反击中动用了一定程度的暴力,就被法院予以重判——也几乎成了香港法院的标准动作。
而这些显然只是香港司法问题的冰山一角。
不久前,大律师公会副主席蔡维邦辞去在公会的所有职务。辞职的原因,与“大律师公会近年来被背后的圈子操控,破坏法律原则,屡屡把矛头指向依法履职的警察、而无视极端激进分子的影响”有关。
他在媒体发文,炮轰公会对示威暴力及其幕后支持者“可耻地保持缄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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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不少大律师也正在非常努力地为香港的法治建设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比如现任律政司司长郑若骅,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等等。
出问题的,是香港的整个司法系统。
在回归之后,香港社会的去殖民化总体上做得并不成功,司法系统尤其是重灾区。去中国化反而成为一种越来越明目张胆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