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对他来说,理应很兴奋,但实际却很哀伤。
香港沦落到这一步,太让人痛心了。
考验还很严峻,但为了香港的明天,别无选择。
另两条,其实更加重磅。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港澳办发表谈话,对香港高等法院有关《禁止蒙面规例》的裁决结果强烈不满。
全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有几句话是这样说的:
我们认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有关判决的内容严重削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应有的管治权,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
还有,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杨光的表态:
高等法院原讼庭判决《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赋予行政长官在某些情况下制定有关规例的规定不符合基本法,并裁决《禁止蒙面规例》的主要内容不符合相称性标准,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
这样直接的批评,非常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