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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开放腐败第一案,触目惊心!

作者:
2019-11-18 15:07:04

与此同时,贪污受贿、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开始滋生蔓延。具体表现在少数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侵吞公物、索要紧缺商品票证;低价购买农副产品和高档耐用消费品;滥发实物和补贴;挪用公款;索贿受贿;走私贩私;破坏财经纪律,截留利润,非法倒卖车皮、国家统配物资或无价票证,盗窃、倒卖国家公共财物等。由于国民经济百废待兴,人民日用消费品极为短缺。

一些干部利用职权或凭借影响和关系,以低价、超低价或象征性付款的方式,向企业单位购买高价进口的彩电、洗衣机、录像机、组合音响等高档耐用消费品,成为当时盛行的腐败现象。由于进销差价一般都在几百元以上,多的达数千元,个别甚至超过万元,所以群众说这些干部“工资虽低,含金量却很高”。如某综合服务部共购进彩电279台,其中被一些有权的公职人员低价买去169台,使企业损失近20万元。

领导干部通过特权占有高档消费品的情形导致了走私的盛行。少数干部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以合法或半合法的形式,公开或半公开地进行走私贩私。有的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之机,利用不受检查的特殊待遇,携带走私物品;有的利用工作之便,销售黄金、白银及其制品,以换取进口私货;有的为犯罪分子提供火车、汽车甚至军用交通工具,以贩运私货。

1982年4月,邓小平指出:“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据统计,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案件,1979年为702件,1980年为8181件,1981年为15753件,1982年为29563件,可见这一时期腐败犯罪呈大幅度上升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