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下午,他刚从广州回来,就聚集家人商讨对策,以便应付上级机关调查。王仲手段“高明”,他策划王建成将计就计,把私物运到汕头,按照被检查过的票据,卖给有关的单位,再折回潮阳,把被检查情况向贩私分子打招呼,进行串供,订立攻守同盟。于是,王建成当晚又乘上那辆崭新的丰田车,回到汕头,依计从事。
以后,又多次到潮阳,出示上级有关调查他这次贩私没有问题的结论文件,给贩私分子吃定心丸,进行更猖狂的贩私活动。在机关内部,王仲采取排除异己以攻为守的策略,说:“有人利用小王打老王。”甚至还在一次县三级干部会议总结报告时,扬言说:“有人想把我赶走,看谁先走!”“你要整我,我就要整你,看谁先垮。”当时,在场的干部听后为之愕然。
1980年3月中旬,王仲的罪行败露,汕头地委作出决定,责令他停职交代问题。3月23日,《南方日报》公布了这一消息后,他自以为攻守同盟牢固,执迷不悟,拒不交代问题,还先后多次召开家庭会议,利用亲属转移窝藏赃款、赃物,进行一系列的串供,顽抗到底。为他窝藏赃款、赃物的家属子女共5人,亲属达12人。
检察机关在破案过程中,从窝藏于他亲属家里查获的各种赃物价值1.9万多元,赃款达4.5万多元。这些赃款,被分散储存于14个储蓄所,用18个人名,共42张定期存款单,名单有活人,还有死人,有真名,也有假名。不义之财,如此窝藏,在其他经济案例中也是很少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