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中国改革开放腐败第一案,触目惊心!

作者:
2019-11-18 15:07:04

三、苦心经营“政法之家”

为方便自己更顺利地拿到更多走私物品,王仲挖空心思把家属子女安排到重要工作岗位,拉着一家人从事经济犯罪活动。王仲的妻子陈巧兰,原来在潮阳县工作,1958年自动退职。按国务院有关政策的规定,对此类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重新安排工作,不存在什么落实政策问题。

可是王仲为陈巧兰“落实”政策,不仅恢复职务,而且把她提升为县文化馆副馆长,后来调到汕头地区民政处工作。他的几个子女凭仗王仲的权力,都安排了工作,并很快转为干部,安排到政法部门,形成了一个“政法之家”。讽刺的是,在王仲的指挥下,这个所谓的“政法之家”从一开始就是目无国法,无法无天。

他们自己形成了一个“抢私”链条,王仲抢私,他老婆藏私,他儿子贩私。许多时候,他自己也亲自动手销赃。他的家就是一个贩私市场,各式各样的人进进出出,在那里进行私货交易,洽谈办理申请去港事宜,简直是一个“犯罪之家”。王仲出去开会,甚至把居住的房间,也变成贩卖私货的交易场所。

他常常衣袋里装满了手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当面洽谈,当面成交。1980年1月20日晚8时,海丰县海城镇工商管理所的检查路卡,查获王仲的儿子王建成准备运往潮阳峡山的一批私货,计有手表132块,以及大批进口衣服、布料、家具、香烟和高级药材。事情发生时,王仲在广州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