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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开放腐败第一案,触目惊心!

作者:
2019-11-18 15:07:04

1952年4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4月21日由毛泽东主席正式签发公布。这是新部反贪污法令,对贪污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判处死刑。1980年1月1日,该法令正式失效,被新颁布的《刑法》取代。刑法将贪污罪主体明确限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此后中国各级官吏的贪污腐败问题,如滔天洪水肆虐全国。 


中国改革开放腐败第一案,触目惊心!

1987年11月30日,北京,“气功师”运用内功,发放外气,接受者情不禁地手舞足蹈,气功师借此宣传其输导气血、通经活络的绝活。邵军气功表演则是更有“技术含量”的项目。从吞玻璃、弯勺子到意念控制人、抓取肿瘤等,有的利用一些普通人不熟悉的科学原理,有的则是魔术和障眼法,更多时候,则需要一些托儿来配合表演。自从1976年毛泽东主席逝世后,随着走资派复辟,全国意识形态陷入混乱,各类牛鬼蛇神纷纷出笼。一切向钱看,成为腐败问题的社会思想根源。  


中国改革开放腐败第一案,触目惊心!

1980年代末起,温州发廊在沿海地区迅速发展,以发廊为掩护经营色情行业。老公开店,老婆做按摩小姐;夫妻开店,小姨子小妹子做按摩小姐;姐姐或哥哥开店,妹妹做按摩小姐;更有甚者,老爸开店,亲戚中的年轻女性做按摩小姐。店主除了打理日常生意,最重要的是要处理好与警察、工商等部门的关系,否则很难立足。基层政权腐败如同瘟疫,使中国社会重新陷入“人吃人”的残酷竞争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