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并向法庭呈交机票、行程作证明,希望法庭可豁免他于上述日期的离境限制、宵禁令及往警署报到。
不过主任裁判官钱礼先质疑,为何黄之锋未向法庭申请离港,便预早购买本月27日凌晨出发的机票,“难道假定法庭一定会批准离境?”再质疑他曾经不遵守保释条件,包括不按时到警署报到,及疑违禁足令现身案发现场附近。
裁判官直言,发现黄之锋每次应讯都有事要申请,认为再让他保释期间离港并不适合,更重要是他打算出席的会面都不重要,故不批准他的申请。
黄之锋散庭后表示,对裁判官拒绝其申请感遗憾,并批评同一位裁判官于9月曾批准他离港到美国国会出席听证会,而今却认为出席意大利或法国国会听证会不重要。
几个月来,香港因为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引发了大规模的市民上街游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