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里有个关键词“提供军事物资”,而不是像《中朝友好条约》中那样“缔约受到任何一个国家的或者几个国家联合的武装进攻,缔约另一方应立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也就是说美国在《与台湾关系法》中还是给自己留了后路。
所谓“一个中国”就是承认台湾和大陆是一个国家,只不过有些国家,尤其是美国对“一个中国”有不同的“理解”,或者说,狡辩。
美国承认一个中国原则,但并不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代表中国,而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是具有代表中国的资格的。美国反对中国政府单方面对台湾使用武力,承诺对中华民国提供军事保护。
说的再明白点,就是美国既不希望中国统一台湾,更不希望台湾独立,这就是所谓的“不统不独”,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遏制中国,控制台湾。